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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是什么时候?

来源:人民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4-01-19 14:36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内主要矛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着力点,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政治优势。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用严格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自己的行动。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虽然只有15条,但多数涉及广义上的纪律。如第六条规定,“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第十四条规定,“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任何党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等”。这些要求已具备政治纪律的特征。

▲ 2021年6月1日拍摄的中共一大会址。新华社记者 刘颖 摄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开辟了“纪律”专章,用9个条文规定党纪,并特别强调政治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就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此共产党人在建党初期便有清醒的认识。

二大党章规定:“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言论行动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的党员”。

二大党章加强对多重党籍、兼任政务官行为的约束监管。二大党章规定:“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同时还规定:“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为任何资本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二大党章还延续了一大党纲对保守党的秘密的要求,并规定“泄露本党秘密”的,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将之清除出党的队伍。

▲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外景。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党的三大、四大对党章进行了两次修改,但关于纪律的规定基本沿用了二大党章。党的五大召开前,中共党员数量和党组织在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党员成分复杂、政治素质不高等问题。党的五大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强调“中央应该强毅地实行集体的领导”“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党部)、群众组织中的党团、党的领导干部和个人,在政治问题上都要服从党的指导。党的五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并把政治纪律放在各项纪律之首,把严格党的纪律提到全党义务的层面。

党的五大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特别强调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在第九章“纪律”中,开宗明义地亮明党对纪律建设的态度,即“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第一次把“守纪律”作为党员和支部的基本义务而加以强调。专章的六条内容有五条直接涉及政治纪律,进一步凸显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

此后,党开始更加积极主动地以强化政治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纪律建设,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治党工作的第一位”,将其作为“应对各种政治考验和复杂环境能力的重要手段”,使党始终保持了内部的团结统一、政治上的坚定有力,从而不断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代会历史上的100个第一——从一大到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