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华管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渭人社党组发[2018]20号)要求,现对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第一轮督查:8月28日—31日,第二轮督查:9月3日—7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后通知被督查县(市、区)人社局及相关单位。
二、督查事项
重点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监督检查方式进行,分县(市、区)督查和局机关(单位)督查两部分实施。
三、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共分为4个组进行,每组4人,组长1名,工作人员3名,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各副局长自行从分管的相关科室抽调。具体为:
第一督查组组长:梁建军 副局长
负责区域: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第二督查组组长:董建明 副局长
负责区域:韩城市、合阳县、澄城县、经开区
第三督查组组长:王亚平 副局长
负责区域: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华管委
第四督查组组长:马建成 副局长
负责区域:富平县、蒲城县、白水县、卤阳湖
四、督查要求
1、督查工作由各组长负责,全体督查人员工作期间要排除一切干扰,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2、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自行对资料查阅、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环节中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提高。
3、各督查组在工作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树好人社干部的良好形象,督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派遣,请各组主动对接联系。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