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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进行督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03 08:2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华管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渭人社党组发[2018]20号)要求,现对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第一轮督查:8月28日31日,第二轮督查:9月3日7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后通知被督查县(市、区)人社局及相关单位。

   二、督查事项

   重点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监督检查方式进行,分县(市、区)督查和局机关(单位)督查两部分实施。

   三、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共分为4个组进行,每组4人,组长1名,工作人员3名,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各副局长自行从分管的相关科室抽调。具体为:

   第一督查组组长:梁建军  副局长

   负责区域: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第二督查组组长:董建明  副局长

   负责区域:韩城市、合阳县、澄城县、经开区

   第三督查组组长:王亚平  副局长

   负责区域: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华管委

   第四督查组组长:马建成  副局长

   负责区域:富平县、蒲城县、白水县、卤阳湖

   四、督查要求

   1、督查工作由各组长负责,全体督查人员工作期间要排除一切干扰,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2、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自行对资料查阅、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环节中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提高。

   3、各督查组在工作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树好人社干部的良好形象,督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派遣,请各组主动对接联系。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