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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康**
信件编码:
15810
来信时间:
2016-1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振兴计划在基层工作的3万元奖励
信件内容:
我是2015年潼关县的,已经在基层工作,没有部门提过关于这个奖励3万元的事,请问我该找那个部门找答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1-21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康亮您好!振兴计划奖励金是给本科以上学历服务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按照服务类别、最低服务年限发放。您2015年参加振兴计划,如果符合条件,奖励金会在服务满一年后、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由市振兴办向省人社厅申报,省人社厅审核、公示后发放。您在服务基层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联系市振兴办0913-2363069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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