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16403
来信时间:
2017-07-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工资拖欠
信件内容:
我的问题在2015年,9月24日在市长信箱反映过,后转发给咱市劳动检察部门处理过,今年2或3月份也在市劳动检察部门再次反映了,当时有关记录还是可以查询到的,当时我投诉了两个项目部,第一个在2015年底给我解决了大部分工资,并且与我有一份书面东西,大意是,工资已经结算清了,以后与公司或项目部无关之类,第二个项目部咱劳动检察部门同志和我去实际调查过,人家说工程款早给我干活的小包工头结算清了!我今年再次反映时,咱市劳动检察说,这第二个项目部是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管,当时就让你到哪去呢,我有去了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最后人家回复我,时间超过2年,他们只针对单位,不针对个人,并且我的工条复印件也留在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他们建议上法院,可咱不会打官司,不行的话再次反映给市长信箱?能不能帮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