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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梁**
信件编码:
16634
来信时间:
2017-11-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参保地渭南临渭区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ID号为,16606。的梁叔,非常感谢您上次的热心解答,非常感谢您的 及时帮助,在这里我对贵部门为民服务,为老百姓考虑的工作作风深为敬佩!感谢贵部门 的帮助! 由于个人语言功能问题,电话沟通不便,针对于我问您的问题。您问我,医保参保地。我医 保参保地为渭南市临渭区。现在我把问题再详细跟您说遍。 您好,尊敬的领导!我是渭南临渭区某央企的正式职工,在渭南临渭区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现在已经有 二十多年工龄。我在今年四五月去陕南出差的时候吃饭时不慎晕倒,由于情况紧急, 无法回本地,所以异地就医。 由于比较严重,现在还无法工作,在家修养。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我生病期间由于家里经济不是很好,所以医药费借了一部分单位的,医药费由单位和我各 人共同垫付。现在拿回渭南本地报销。我想咨询下,现在是我拿到医保办报销还是,送回单位, ,让单位医保经办人拿去报销。同时,我想咨询下,报销后的钱是打到单位还是打到我医保卡 的银行账户以及钱打那里的依据是什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11-15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选择单位统一收集后送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选择自己递交至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报销一半直接打往个人社保卡,部分提出要求的单位打至单位账号,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市医保处基金财务科0913-23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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