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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15780
来信时间:
2016-11-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居民医保有关问题
信件内容:
我家孩子在上大学之前一直缴纳城镇居民医保,后在外地上大学时,在当地也缴纳了医疗保险,现在毕业后回到了渭南,暂时没有就业,请问孩子现在能在渭南继续缴纳城镇居民医保保险吗?或有什么规定、要求等?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1-17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陈先生您好!您孩子可以在渭南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体的办理程序请联系医保处居民科(0913-2933226)提供孩子的详细情况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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