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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16127
来信时间:
2017-04-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普普通高校档案
信件内容:
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去人才服务中心说不接受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让去县里,县里也不接受,请问该如何是好?还是渭南是有什么政策,不让接受非普通高校档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4-10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流程 1、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审核表》;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审核表》签署接收意见并盖章; 3、将所需材料递交到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经办人审核材料; 5、县人才中心初审后报市人才中心; 6、市人才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7、由经办人开具《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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