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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15804
来信时间:
2016-11-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新交农村的合作医疗是否要补交到2010年
信件内容:
之前我在外地打工,有交社保,现在回老家,无业,我要交农村的合作医疗,但当地要我补交 到2010年,请问陕西的政策是这样的吗,真的需要补交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1-21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陈胜彬您好!很抱歉,由于您咨询的问题不在我们的管理范围,我们无法回答您。目前我省新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请咨询卫生计生部门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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