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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姚**
信件编码:
15757
来信时间:
2016-11-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职工医保特殊病待遇问题
信件内容:
我是渭南一参保职工,目前患有癫痫病,需常年吃药控制病情并门诊治疗。请问一下领导患癫痫病是否可以享受职工慢性病有关待遇?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1-11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姚先生您好!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目前有15种慢性病可以享受待遇,分别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病;多耐药肺结核;精神分裂症;肝硬化;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血病。 癫痫不属于15种慢性病病种,不能享受慢性病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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