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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樊**
信件编码:
15808
来信时间:
2016-1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工资给的不对
信件内容:
本人是修车的 在渭南乾丰4s店上班 当时和行政谈的工资 我给人家说低于3500我不干 人家说不可能低于3500还比3500多 上了两个月班因拖欠工资不干了 直到现在才给我不到4000说我就这些钱 我改怎么办?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1-24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樊鹏您好!您反映的渭南乾丰4s店拖欠工资的问题,请联系渭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3-2363077为您解决。温馨提示:在找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用人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签订或者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在工作当中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凭证。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及出工考勤表等证件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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