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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16852
来信时间:
2018-03-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母亲医保缴费迟了,住院能报销吗?
信件内容:
母亲年龄大了。错过了医疗缴费时间!已不交!在过度期间住院能报销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3-1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渭南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四章(十四)、(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每年10月1日至12月5日为缴费期,中断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设置6个月等待期,未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期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更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请咨询0913-293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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