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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15923
来信时间:
2016-12-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退休职工报销异地住院费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退休职工,随子女户口已迁出,已经办理了异地医保备案,今年因病住院(已备案医院),请问回去报销医药费都需要带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2-23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在市本级参保,请拨打市医保处医管一科工作电话0913-2933788(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咨询相关政策要求;如在您在其他区、县参保,请拨打该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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