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流互动 /局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16043
来信时间:
2017-03-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60岁老人养老金领用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家在大荔县辖区的农村,由于以前普查人口登记时将我母亲的户口信息登记错误,造成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现已经得到更正并补发新的居民身份证。在办理领取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的)养老保险金时,县社保局工作人员说从16年5月份开始发放。现在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县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否合理?2如果合理,那么我母亲本应从14年11月份开始领取(因为14年10月19日年满60周岁),到16年4月份之间这个养老金就不算了是吗?3如果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需要补办什么手续吗? 期盼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3-13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申报审核工作,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迟报、漏报、误报等问题,导致待遇领取不及时,从县级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的次月起发放。政策咨询请拨打0913-3395160,0913-2363123。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