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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孙**
信件编码:
16475
来信时间:
2017-08-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
信件内容:
考上新任教师后,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交起?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8-10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宜请您咨询其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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