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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w**
信件编码:
16739
来信时间:
2018-0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社保缴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一名新任教师,我的户口所在地是西安农村,之前一直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通过招教考试现在渭南工作,现在单位要缴纳社保。我想咨询一下这两者有没有冲突,能同时缴纳吗?还有在渭南缴纳的社保报销时限不限制户口,能不能在西安使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1-2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我省的医疗保险为市级统筹,各市独立运行,各市的医疗保险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参加的保险为人社部门主导的医保,农村居民参加的为卫计部门主导的合疗。您通过招教考试在渭南事业单位上班,就由所在单位经办人统一缴纳渭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负担个人部分缴费)。合疗以及西安市相关政策请您向相应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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