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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习**
信件编码:
16806
来信时间:
2018-02-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医保卡未制卡
信件内容:
半年多了医保卡一直处于未制卡状态。请问: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2-24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保单位职工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视缴费状况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正常缴费状态的职工享有住院报销的权利(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有半年等待期,等待期满享受相应权利)。若您急需社保卡,可前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制作临时社保卡,联系电话0913-236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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