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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16647
来信时间:
2017-11-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工资拖欠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你好,我曾经在7月20给你留言,在1个多小时后你就做了回复,非常感谢,今天给你留言是两个问题,第一,去年是大概6月份,我在高新区木屯村刘青松电话18191421836,的手下干了6天,事后说好给1000元,至今没有给我,我多次催问,他说人家老板没给我,我也没钱给你,事实工地给了他一些钱,他也发了一部分,欠工人的不多了,剩下的钱数和工地没有谈好,所以就一直拖着不给我,等于说我干了几天活,一分钱没拿到,我追的紧了,他给我了一个工地小头目,何莫,电话是15029715180,我也和何莫通过几次话,他说过9月份给刘青松,刘才会给我,9月以后我也和何莫有过几次通话,他总说缓几天,一个多月钱,打电话就不接不理我了!这个工地是在现在城东佳苑北大门口紧西邻一个小3层,当时我干的是这个楼的基础,我能提供的信息就这么多,请帮我要回工资!第二件事,就是我上次反映的问题,我在2015年9月24日,在市长信箱反映过,今年3月我再去市劳动检察大队时,他们也找到了当年我投诉及处理的相关记录,但是他们告诉我,这个工地归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管,我又到了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他们答复我,第一时间超过2年,第二他们说,他们只针对单位,不针对个人,您当时在我的留言后面答复我。由临渭区劳动检察部门,向我解释受理条件和受理意见。之后我又拨打过市长专线,12345,12348,也咨询过相关律师,律师说此事最好由你们劳动检察部门处理,能以协调方式,是问题圆满解决最好,如果上法庭,拖欠这么久,超过5000元,是会坐牢的,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小包工头很可能真的是工程赔了钱,无力支付工钱,他曾说过,我死不了,等我有钱了,会通知你,就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了,他最后一次回短信是5月,我现在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这个小包工头能给我重新打个工条,写请钱数,留下日期姓名,上一个工条是他的带班的打的,时间是2015年,2月。快3年,马上失效了,如果万一您认为劳动检察部门不能处理此事,请市劳动检察大队,给我一份有关我当年投诉及处理问题相关资料,以备我向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投诉,最后希望局长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我的问题,并且给以切实帮助!致以良好祝愿和衷心的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11-29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张红波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劳动监察支队对来信答复如下: 2017年11月27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局办公室转来局长信箱转办单关于张红波反映拖欠工资一事后,市支队立即派劳动监察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和当事人张红波沟通了解,2016年6月份张红波在城东佳苑西邻一处工地工作了6天,包工头欠张红波1000元工资,他本人不知道该项目名称也不清楚该项目的施工承建单位,只提供了该项目工头何某的联系电话。支队监察员立即联系何某对此事进行协调。经过协调,何某答应2017年12月5日之前支付张红波的工资,支队监察员将进一步追踪核实此事。关于张红波2015年9月份向市长信箱反映包工头袁震拖欠工资一事, 他跟包工头袁震分别在远大公司、省四建八处公司工地干活,我支队已于2015年10月25日协调远大公司将张红波的工资支付到位。由于劳动监察管辖权规定,省四建八处属临渭区劳动监察管辖,支队监察员已告知当事人张红波向临渭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人社局已于2015年10月15日将此事的调查汇报材料向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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