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严**
信件编码:
16742
来信时间:
2018-01-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社保卡补办
信件内容:
您好:我原来在韩城工作,个人社保卡单位开户时由韩城社保局办理,目前,我已调回老家宝鸡工作,去年单位统计社保卡时,我本人才知道我的社保卡在渭南韩城已办理,不能再重复办理,后来现在的单位给我联系电话,我主动与韩城社保中心方面取得了联系,当时韩城社保中心的同志热情解答了我的咨询,并现场找到了我的卡,经过沟通后商定让我原单位同事带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我本人去大厅取卡,2017年10月份西禹高速韩城管理的劳资员去取卡时,被告知我的卡找不到了,如需补卡得我本人去韩城亲自办理。领导同志:宝鸡到韩城路途远不说,中间要办理的话肯定是我要在周内去,请假、扣工资、住宿,这些都需要钱,再说丢失卡并非我的错误,作为工作人员的失误,如果非要我本人请假去办理,是否合情理,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谢谢你在忙中处理一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