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1-2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规定: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此项事宜由民政部门主导,您可以向民政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市民政局办公电话0913-2931608)或向市民服务综合热线0913-12345咨询。
您父母均为中铁建二十局一处退休职工,临渭区户籍,目前长期在北京市居住,属于市本级参加医保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由本人(或铁一处经办人)从渭南市医保处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加盖铁一处与渭南市医保处公章,选择北京为异地就医地为北京即可。目前省外异地就医已经实现全国联网,您可以登录http://si.1233.gov.cn查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清单。市医保处办公电话0913-293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