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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17405
来信时间:
2018-10-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医院拖欠工资
信件内容:
我是渭南市中医医院的科聘医师,因为不是正式医师,所以工资不是打卡,财务科给我说是科室经费里边给我发工资,每月就一千块,但是到现在七月份还没给我,给了我八月份的,现在这都十月底了,九月份没给,房租什么都成了问题,借了已经有两千多了,我就想有政府的人能给他们打电话解决一下,让他们能够重视一点科聘医师,能够对我们就算不像正式医师那样那么多福利,也好歹给我们付清工资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0-2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请您向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0913-23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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