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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程**
信件编码:
17069
来信时间:
2018-06-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城镇职工医保单位疏忽漏交一年半,单位怎么补缴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是渭南市的一名职工,医疗保险一直由单位在合阳县缴纳,由于单位漏报了2017年和2018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以致于我的医保2017年和2018年的没有交,现在单位应该怎么补缴?具体有那些手续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6-13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由用人单位写清情况说明,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申请,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给予补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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