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5-21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招考公告规定:考察工作,市级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对于报考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考市级部门的,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的,考察工作授权县(市、区)组织实施。近日考察工作将全面展开,请您保处电话畅通。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913-236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