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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宋**
信件编码:
17088
来信时间:
2018-06-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51号文件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局领导您好:我父亲是一位抗美援朝老复员军人,2014年根据51号文件购买了个人缴费3000国家补助27000元的养老保险,然后在2015年就去世了,根据51号文件个人账户剩余两万多可继承。然而都两年过去了还没兑现,请问何时兑现呢?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6-2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除财政补贴部分外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财政补贴部分外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相关政策咨询与问题反映请致电渭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0913-23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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