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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田**
信件编码:
17365
来信时间:
2018-10-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渭南市药店可以刷保健品吗?
信件内容:
我想用医保卡在渭南市白水县给家里人买保健品可以吗?药店说不可以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0-09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是指以参保人员个人名义建立的专门用于支付个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帐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属参保人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定点药店自购药品等未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保健食品是食健字,药品是药准字,使用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只能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将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申请医疗保险结算,套取基金支付的,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 医保卡不能购买保健品,若您发现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刷买保健品现象,请向市医保处稽核科0913-2933229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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