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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林**
信件编码:
17246
来信时间:
2018-08-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信件内容:
您好,2014年我在本市高校毕业后留校工作,现已四年,属于合同职员工(B类人事代理),学校的评职称问题不接受我们这一类人。但已经工作四年了,想咨询是否可以个人进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如果可以具体的要求是什么,在本网站没有查到。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8-13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职称评定可以通过单位或人才中心办理。如人事档案托管在工作单位,则由单位统一上报,评定职称。如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请您与人才机构联系,符合要求的办理职称评定。 如有问题,请致电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13-2363039具体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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