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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马**
信件编码:
17507
来信时间:
2018-11-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幼儿园教师职称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在西安上班的民办幼儿园老师,想要评一下幼儿园教师的初级职称,因为我的档案在大荔县人才交流中心,所以我只能在那里评,可是今天我去交资料的时候工作人员说不可以评,说是他们没有接到相关文件,我想咨询这样是不是就不能评职称了吗?还是我还可以去哪里评?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1-27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职称评审一般在档案所在地进行评审,请您联系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13-2363039。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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