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流互动 /局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习**
信件编码:
17145
来信时间:
2018-07-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档案
信件内容:
我是应届毕业生,生源地在潼关,户籍所在地是西安市长安区,报到证上的地址是渭南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档案必须回区县的话,是回潼关还是西安长安区?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7-11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请联系西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谢谢。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