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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吝**
信件编码:
16932
来信时间:
2018-04-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待遇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渭南高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性人员,2016年10月参加高新管委会统一组织考试的,现在从去年10月至今没有发2017年度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和2月份3月份基本工资,还没有按当时招聘时候的简章发放基本待遇,去年冬季取暖费在编人员每人都补1500元了,可是给我们政府购买人员没有,请问我们是不是就比人底一等。往上级领导明察。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4-23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留电话有误,您与用人单位就劳资发生争议可以向高新区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或向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渭南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办公电话0913-211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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