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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17303
来信时间:
2018-09-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仲裁裁决补缴养13年养老保险
信件内容:
在渭南国际贸易商厦工作了近13年,经渭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1补偿经济补偿金21000元,2补缴养老保险2004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的养老保险,以经办单位核算为准。现在补偿金已经给我,但迟迟不补缴养老保险,能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补缴养老保险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9-17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管理,关于陕西省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建议您登入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官网留言或向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913-293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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