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9-12-04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28号)文件中关于对招录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规定。振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从医人员服务满6年后可调回西安市蓝田县,调动具体流程请咨询临渭区人社局电话0913-303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