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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18344
来信时间:
2019-12-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档案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本人2017年毕业后学校把个人档案寄回了户籍所在地,学校发了报到证,因为工作在外地所以未曾去办理,现在想把档案调出放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中心,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2-20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赵婉茹您好,提档调档有关政策您可致电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3-2363161。 1、学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转到市内各县市区人才中心的,本人持由各省教育厅核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提档转入县市区人才中心(转入其他单位的需开具调档函)。 2、个人委托代理人员持身份证、调档函、《人事代理证》,由本人亲自办理提档手续。 3、单位委托代理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调档函及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提档手续。 4、人事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并加盖骑缝印章后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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