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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孙**
信件编码:
19622
来信时间:
2021-03-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属于国家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为何不报销?
信件内容:
局长您好,替莫唑胺已被纳入国家乙类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且属于三甲医院正规处方药,在医院有药,且病人满足适应症要求的前提下,为何该药品不在渭南市临渭区职工医保报销药品目录里?据相关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对国家目录药品进行删减,只能补充。且该药品在西安通过职工医保就可报销70,为何渭南不报?请局长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3-17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由于机构改革,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由渭南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联系电话:0913-266013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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