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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18283
来信时间:
2019-11-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职称申报
信件内容:
局长好!我本人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根据人社部2019 16号文件以及我在别的地方的单位经验,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即可直接申报 高级工程师 职称,现在我们渭南市是否也是: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即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职称? 因为县级部门回答不知道。 期待您尽快回复! 祝好!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1-22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开展聘任工作。本人如需申报副高级工程师,根据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按程序上报。相关政策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课0913-23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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