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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19872
来信时间:
2021-06-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亲补贴未发放
信件内容:
我是一名退休女工,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巜条例》),已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亲,男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职工年满50岁,退休后应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具体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予以补贴,并与本人养老金一并发放的要求,我退休后一直没有领到该补贴。就是每月106元也没有领到。请局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此事。看看我们在什么地方完善手续,才能领到独生子女父母亲补贴。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6-10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根据渭人口发〔2010〕70号等文件精神,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发放范围:全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均列入补助金发范围。具体包括(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二、发放标准: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三、发放程序:凡符合领取补助金的人员,均以个人名义申请,申请时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并如实填写《渭南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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