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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一次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3.72万元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06 08:23

日,临渭区站南街道办事处与临渭区劳动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及时介入,成功调处一起劳务纠纷,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3.72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8月31日,渭南某某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法人来到临渭区站南劳动保障所反映,渭南两家公司(工程承接方一、工程承接方二)拖欠其工程款33.72万元,导致该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此之前该工程也出现过连续非法阻工及非法上访现象。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及人员处理。

9月1日(星期六)上午,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曹杰召集党政办、劳保所、城建办、司法所及甲方、乙方、承接方一、承接方二、施工方等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经过了解,此劳务纠纷分为两个项目。项目一承接方一负责人表示,将在9月4日(星期二)兑付施工方工程进度款17万元,并书面写出相关承诺。施工方也表示在收到工程款后,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做出相应承诺。

9月4日(星期二),承接方一希望办事处劳保所监督付款,劳保所迅速与临渭区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派员一同现场监督,通过对承接方一、施工方双方宣传政策,讲清利害关系。承接方一分两次支付施工方17万元。施工方作出承诺,会及时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如若违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至此,承接方一与施工方的劳务纠纷得到成功调解。

在项目二劳务纠纷中,因承接方二和施工方意见分歧,办事处领导及劳保所要求,双方于9月3日(星期一)上午携带相关证明到劳保所接受调解。办事处劳保所、司法所,本着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向双方进行法制和政策宣传教育,讲清利害。经过上午及下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协调,双方愿意达成一致意见。

9月4日(星期二)上午,承接方二和施工方双方在办事处劳保所终于达成结算协议,承接方二表示严格按照结算协议付款,并做出承诺,如违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施工方也做出承诺,表示在收到相关款项后,绝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当天下午承接方二支付施工方167200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至此,工程承接方二与施工方的劳务纠纷也已调解成功。受到施工方和农民工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