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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2019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1-16 09:59

 

11月14日上午,临渭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议在市二院会议室召开,会上部署安排了2019年全区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各街镇劳动保障所所长、社区主任、街镇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了会议。区社保中心、国家税务局临渭分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播放了由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组织创作摄制的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宣传微电影《惊喜之惊喜》,区社保中心副主任康卫平组织学习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填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区社保中心主任任朝晖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填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动员讲话中要求各街镇、社区,一是明确缴费标准和时限。二是明确缴费方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同时,还要宣传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的典型事例,使城填居民医保政策及好处家喻户晓。四是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任务。同时,还对街镇、社区协理员进行了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业务培训。

据了解,临渭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15日。缴费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20元,特殊人员(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60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参保缴费方式:一是新参保人员凭户口本、身份证、本人证件照电子版(彩色正面免冠图像,白色背景,无边框)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参保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通过智慧人社自助终端机办理缴费手续;二是特殊参保人员需凭相关有效证件(低保证、残疾证、“三无”身份证明、低收入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缴费续费手续;三是其他续费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街镇劳保所、社区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医院、银行等设有智慧人社自助缴费终端机的网点办理缴费续费手续。

 待遇享受时限: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15日参保缴费的居民,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当年(2019年)缴纳当年医保费用的,从缴费之日30天后起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中途断费,续交后设置待遇等待期,缴费中断一年,从缴费确认之日起设置待遇等待期180天;缴费中断两年及以上,从缴费确认之日起设置待遇等待期360天;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90天)后(一年内)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会议就做好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收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各街镇要将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今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劳保所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收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督促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