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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09:5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澄城县社保基金安全工作。12月12日,澄城县人社局召开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机关各相关股室、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及经办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组长刘德林列席。

首先,会议传达了省、市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会议精神并对做好澄城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社保中心李军刚主任通报了全国社保基金重大要情和陕西省社保基金典型案例;最后,澄城县人社局局长张晓明对进一步做好澄城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部署,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的具体行动。二要精心组织实施。机关各相关股室、各经办机构要围绕省、市要求,把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当前人社系统一项重要任务,要以“以案促防守护安全”为目标,专题研究部署,定期调度推进,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不缺不漏,不打折扣。三要剖析警示案例。要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能“走过场”“一阵风”,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要创新活动方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要务求取得实效。要抓住重点对象,突出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突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工伤保险认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使警示教育活动“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下一步,澄城县人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抓手,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为宗旨,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切实守牢基金安全底线,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