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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7: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安排部署,12月11日,大荔县人社局召开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晓军主持,分管副局长,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及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部、省社保基金警示教育视频会会议精神、渭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和全市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进展,传达通报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宣读了大荔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晓军对进一步做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头脑要清醒。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个社保干部肩扛社保基金守护之责,要认识到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托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的具体行动。二是规矩挺在前社保经办工作业务政策性、专业性强,各社保经办人员要强化新的政策业务学习,规范办事流程,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把好经办审核关。三是警钟长鸣要紧扣全国警示教育月大会上提出的“四个持续开展”,把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推动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定期调度推进,把职责摆进去,梳理风险,查找漏洞。要对警示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反复学习,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保基金安全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大荔县人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此次“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抓手,持之以恒落细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