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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让人社工作进园区落在实处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08:58

9月30日,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走进陕西澄合百良旭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张某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现场开庭审理,经庭审当庭调解结案。通过流动仲裁庭,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仲裁维权便民高效原则,为合阳县企业依法用工做好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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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仲裁办案周期相对较长,群众往返奔波次数多,维权成本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仲裁院积极创新思路,创建劳资双方就地解决劳动争议的新途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流动仲裁庭”制度。开庭前,仲裁庭工作人员做了充分准备,摸清双方诉求“底线”,依法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庭审中,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结合申请人诉求,仲裁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理释法、以法明理,引导双方化解纠纷,最终引导劳动者与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庭审活动结束后,仲裁员向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为企业提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和举措,指导劳动者依法、及时、理性维护自身的权益,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起到“审理一案、宣教一片”的良好效果。

这次“流动仲裁庭”是人社工作进园区的生动实践,未来,我们的“流动仲裁庭”还要进社区、进乡镇、走进工厂车间,最终走进劳动者的心坎里。

(作者:郭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