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月19日,潼关县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专题学习。
会上,局领导带领大家逐章逐节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督察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督察整改等关键章节,强调《条例》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制度依据,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学习,干部职工们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无小事,人社部门也有自身的担当和使命。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绿色就业。对接本土绿色产业,结合县域资源,围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搭建企业与求职者的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绿色产业专场招聘会,开办绿色技能培训班,提升农民在绿色领域的就业能力。二是强化绿色服务。推进“绿色政务”下沉,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于绿色产业从业人员的社保参保登记等高频事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庄、企业,上门指导业务办理,减少群众往返奔波。三是激发绿色活力。按要求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嘉奖、指导等,大力激发干部活力。四是打造低碳绿色环境。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对水、电、气、暖、耗材等能源做到能省则省。加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倡导双面打印,优化办公流程,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供稿:王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