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市县动态 / 正文

澄城人社:“阳光公示”守护群众“养老钱”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8:01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澄城县人社局印发《关于定期公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的通知》,以“阳光公示”促“阳光监管”,让每一分“养老钱”都在群众监督下精准发放。

一、双重保障,守护民生福祉

一是信息透明化按照文件要求,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渠道,公示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待遇领取标准及发放金额和生存状态。通过“晒信息、亮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冒领、重复领取等违规行为。二是隐私严把关公示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对于个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做好保护处理,确保群众隐私安全。

二、责任到人,问题“不过夜”

一是责任分工明确。各镇(街道)社保所负责汇总、审核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并受理群众反馈;村(社区)负责张贴公示、收集群众反馈问题;澄城县居保中心根据各镇(街道)情况及时下发各镇(街道)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及时落实并处理好各镇(街道)反馈问题及群众意见建议,定期抽查并督促整改,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二是问题快速响应。群众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各镇(街道)、村(社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反馈,确属问题的应立即上报县居保中心,及时停发待遇并追回违规资金;发现死亡未报、重复参保等问题,将依法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长效推进,让“阳光公示”成为常态

文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社保所要充分认识到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日常核心任务,通过定期会议、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责任。同时,鼓励各镇(街道)积极利用村广播站、宣传栏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提升群众知晓率,形成“人人知晓、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自公示工作开展以来,澄城县10个镇(街道)23个村相继开展公示工作。澄城县居保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实地指导工作,通过现场核验公示内容与群众访谈相结合方式,积极收集群众意见与建议。以此活动为契机,为群众宣讲“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政策,让群众吃透政策,算清明白账,公示工作获得群众普遍认可。同时,建立了待遇领取人员公示线索登记问题台账,限时、快速办结群众举报线索与问题,守护群众养老“钱袋子”。各镇(街道)社保所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定期公示既是‘紧箍咒’,也是‘防护网’。希望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群众成为社保基金安全的‘监督员’,共同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供稿:王小莉 杨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