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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社局开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专题培训 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5:38

近日,为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核心内容与精神实质,提升全县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与水平,潼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借助潼关县人社局业务大讲堂,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一场专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聚焦新司法解释的核心要点与实务应用,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坚实保障。

培训会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围绕《司法解释(二)》的制定背景、生效时间及适用规则进行了系统介绍。重点针对用工主体责任认定、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履行与解除终止中的热点难点、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社会保险争议、仲裁时效适用等关键领域,结合条款内容进行了逐类、深入地解读。

为使参训人员更直观地理解新规在实践中的应用,培训会专门设置了典型案例剖析环节。通过对“朱某与某保安公司社会保险争议案”等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进行深度解析,生动阐释了“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等核心原则的司法认定逻辑,强调了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的强制性义务及劳动者维护自身社保权益的合法途径,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与教育作用。

此次培训内容翔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到了县人社局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新施行的《司法解释(二)》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对未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以及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潼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加大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推动《司法解释(二)》在县域内有效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潼关县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赵昕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