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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11:32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2号安排,定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服务月期间,市人社局将成立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董建明任组长,市人才中心主任王志端任副组长,市人才中心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活动主题

开展实名制精准服务,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2017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六、活动内容

(一)完善实名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利用毕业生办理报到、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时机,多渠道全覆盖使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对2017年高校毕业生要进行实名登记。对毕业报到的学生分类进行人事代理,对未就业毕业生专门实行登记。要认真核查未就业状况,如实更新记载实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要加强统计和数据比对分析,确保实名登记和统计报表数据一致;要完善实名登记工作,简化信息采集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二)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各县市区要根据实名登记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具体服务措施如下:

1、做好服务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渭南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大力宣传服务月活动内容,广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动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提高就业服务月、就业促进计划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公共服务项目,及时发布服务月活动安排、及岗位信息

2、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要深入企业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根据毕业生服务需求实行岗位对接,9月20至21日开展网络招聘会,各县市区要积极收集本地民营企业招聘信息,于19日前上报到市人才中心并发布到各自的人力资源网站。

3、9月19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举办“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本辖区切实有招聘需求5家以上的单位参会,同时通知本县市区2017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会。各县市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服务月期间召开专场招聘会。

4、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重点帮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就业困难女大学生、残疾毕业生的具体情况,要建立基础台账,提供“一对一”帮扶,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5、各县市区要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简化就业服务流程,要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指导帮助毕业生做好材料准备和手续申报,加快政策审批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理制,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要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将政策打捆打包,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向毕业生推送。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大厅、招聘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开展政策解读,提供政策汇编,告知毕业生政策申请渠道。

(三)加强跟踪反馈。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要定期联系,跟踪了解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情况,及时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更新数据并按要求上报。要确保对所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至少开展1次电话访问,开展就业需求调查,对有就业意愿的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份政策清单,发放一本就业服务手册,根据需求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就业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服务月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县市区共同参与,积极配合渭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服务月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服务月活动效果和安全。各县市区要将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就业促进计划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面登记、逐个联系、服务到位的活动目标。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及时总结上报。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就业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17年渭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9月25日前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

服务月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孙毅

联系电话:0913-23380580913-2363173(传真)

电子邮箱:58656996@qq.com

服务月活动监督电话:0913-2338058

网络招聘会联系人:郭冲

联系电话:0913-2363165

电子邮箱:250696766@qq.com

 

附件: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