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全省统考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4号)要求,近期育婴师和保育员全省统考计划已下达。为确保7月22日两项职业资格鉴定全省统考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使广大考生按时有序参加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育婴师三、四、五级;保育员三、四、五级。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7月12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登录全省考务平台。)
2、考试时间:全省定于7月22日统考日进行,(具体以准考证明确时间、地点为准)
三、申报条件
见(陕职鉴发〔2017〕4号)文件要求和规定。
四、收费标准
育婴师:三级300元,四级200元,五级150元。
保育员:三级200元,四级150元,五级100元。
收费标准依据陕价费发[2015]89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要求
1、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基地)根据所属区域考生,负责组织指导考生按要求报考,渭南考生在选择报名机构栏应选择渭南市。
2、报名程序按照逐人依次报名,首先登陆陕西省人社厅工作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的《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操作,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个人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
3、统一考试结束后,各鉴定所(考核基地)和考生及时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工作网通知公告,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个人成绩。相关鉴定机构和考生本人要严格报考条件及要求,准确确定报考职业级别,正确填写报考人个信息,承诺保证提交个人资料的真实准确。省上规定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鉴定费不予退还,其后果个人自负。全省统考成绩公示后,由各鉴定机构负责将成绩合格考生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515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俊杰 郭晓贇 联系电话:2363107
附件: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全省统考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4号)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