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灵活就业人员:
按渭人社发〔2017〕83号文件精神,“4050”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省级社保机构规定缴费档次中个人所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的50%。
由于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常年外出务工,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为了使“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受影响,请符合申请条件而未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档案托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2102902
渭南市职业介绍中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