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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4-10 10:5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经开区人社局,卤阳湖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中省驻渭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54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工勤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就2018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考核范围:

1.2017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新聘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 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申报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申报工作年限可放宽2年。

二、考核(评)工种

(一)初、中、高级工(共24个)

综合管理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二)技师(共23个)

综合管理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一)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二)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不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基础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20日至5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今年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管理系统,按报名须知提示进行报名。

参加非统考人员报名时间与统考人员报名时间一致。各非统考专业考核组织机构于6月30日前上报本考点工作计划(包括各工种的培训、考核时间和地点等),由省工考办统一审定,各组织单位承办。

所有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部门和市级各主管部门专人统一报送市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上报资料:单位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个人网上下载与考评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审批表》(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一式一份,并附原岗位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照2张。各县市区申报高级工考核须提交工作年限证明及中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和县级人社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报名地点: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513室

联系电话:2363108

五、考核(评)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在7月7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7日(周六)由工考办委托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由培训中心于7月13日前将成绩上报市工考办。

)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升等级和技师)由市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省工考办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行业评审委员会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评)培训收费

升等级考核、技师资格考评收费按省人社厅《关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5。进行技师评审的人员,方收取个人评审费。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技师、高级工及市直中、初级工培训由市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实施,中、初级工培训由各县(市、区)工考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培训应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收取培训费。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培训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04号)规定的40元/人·天。正常培训为8天,个别工种根据需要将有所调整。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2017年前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原考核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本次考核(评)内容及程序与初次参加考试人员同等对待。

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受过降资、警告等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评选,关系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及待遇等激励机制的形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要严密组织、高度负责,共同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收费标准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