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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南考生《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的公告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14:30

全市各鉴定机构、各统考报名机构、渭南考区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的总体安排,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工作已开始,现就陕西省《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严格报考程序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陕西省《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严格按照报名时限、报名条件、报名程序等要求,认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准确选择考区。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通知》(陕职鉴定发〔2018〕1号,见附件2)要求,报名选择按照省直属机构报考、地市报考、个人报考三种类型,需要在渭南考区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选定所在地市报考(渭南考区)。根据国(省)职业资格统考规定,4-3级的可在地市级报考,2-1级的必须在省级考点报考。参加2017年统考单科合格补考的,须在上次原报考点报考。

国(省)统考安排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为全国统考职业、全国统考补考职业、全省统考试点职业。(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二)全国统考补考职业: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规定要求,2017年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的考生,在上半年5月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未参加补考的考生今后不再组织补考。(三)全省统考试点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同时,2017年参加健康管理师鉴定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在上半年5月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未参加补考的考生今后不再组织补考。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4月15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10月15日。

四、严肃纪律做好服务。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要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报考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生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全市各鉴定机构和统考报名机构,要站在服务技能人才、服务社会发展的高度,广泛宣传职业资格政策,提供周到细致服务,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发展氛围,既要精心严密组织好国(省)统考工作,又细心周到服务好全市技能人才报考工作,推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发展,为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支持和保证。

监督电话:0913-2363107

 

附件:

1.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

2.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渭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统考网上报名为:3月16日—4月15日

二、登陆网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信息中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8]1号),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一)注册登录,阅读系统《声明》提示,做出诚信承诺。

(二)选择报考职业级别,申报条件,填写并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和健康管理师等6个职业补考的考生,考试类别需选择补考报名。

(三)上传照片要求。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且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须能反映本人面貌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上传照片支持*.jpg;*.jpeg;*.gif;*.png等格式。

(四)网上缴费。

三、选择报名机构类别

(一)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二)选择地市报考人员,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

(三)个人报名选择个人类别,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如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统考机考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理财规划师2-3级、电子商务师2—4级和心理咨询师2级等职业级别,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科目均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

六、报考职业级别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8〕1号)确定的统考职业。考生网上报名只可选报一个职业级别的考试,要准确选择报考职业级别,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七、综合评审

  (一)论文提交

  1.报考职业指导师(1-2级)、企业培训师(1级)和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将撰写的综合评审论文(一式三份)交报名所选择的报名机构,报名机构收集到论文后于4月16日前提交省中心考务管理部;个人报名选择其它类别的考生的论文于4月16日前提交省中心考务管理部。

  2.职业指导师职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

  (1)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① 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工作

  ② 试论如何做好特殊群体(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的职业指导工作

  ③ 试论如何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指导工作效能

   试论如何推动高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⑤ 试论如何开展社区职业指导工作

  ⑥ 试论如何利用互联网手段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⑦ 试论测评工具在职业指导中的应用

  ⑧ 职业指导案例撰写心得与技巧

  ⑨ 试论测评工作在用人单位职业指导中的应用

  ⑩试论职业诊断在职业指导中的作用及方法、工具

  (2)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① 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

  ② 试论如何提高团体(分类)指导服务质量

  ③ 试论如何更好指导下级职业指导人员开展工作

  ④ 试论如何推动职业指导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发展

  ⑤ 试论如何加强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

  ⑥ 试论职业指导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

  ⑦ 试论心理咨询技术在职业指导实践中的应用

  ⑧ 职业指导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探析

  ⑨ 职业指导人员胜任力模型构建研究

  ⑩ 试论职业指导工作在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中的作用

  (二)评审模式

  1.职业指导师一级现场论文答辩,职业指导二级提交论文。

  2.心理咨询师二级机考。

  3.企业培训一级现场论文答辩,企业培训师二级现场抽题试讲。

  4.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提交论文,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笔试。

  5.人力资源二级机考,人力资源一级笔试。

  八、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人员,考前一周内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办事栏目点人才队伍,登陆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九、资格审核和证书领取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要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备齐能够证明审核表上标注的报考条件所需的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信息要求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不按时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

  (三)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事项由所选择的报名机构负责办理。选择“个人”类别报名的考生,请于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审核资料提交到省鉴定中心审核管理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考生要主动与所选择的报名机构联系,提交资质审核资料。

  (五)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十、补考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附件:2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陕职鉴发〔2018〕1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

  2.全国统考补考职业: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有关规定,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不接受新的报名。

  3.全省统考试点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健康管理师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不接受新的报名。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和20日,网上报名从3月16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5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网上报名从9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的《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通过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地市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指导中心,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个人报名应选择个人,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4.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一周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的通知公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也可联系报名时选择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合格的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7.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三)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各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政策,提供周到服务,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升我省统考工作水平。

  (二)加强考务管理。一要做好考场安排工作,加强考场集中管理,每个市区的笔试考点数量原则上限定1个,机考考点集中设置,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点设置信息上报省中心考务管理部。二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不断提高考务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三要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杜绝舞弊行为。四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考试期间值班人及值班电话,考前一周报省中心考务管理部,确保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三)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和健康管理师等6个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逾期将不再受理。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四)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和派遣监考人员等相关工作。申报和资格审查要求详见《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省中心通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请各市和省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五)加强鉴定资料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按试卷交接要求,要确保在开考前1小时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考点。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顺序装入答题卡密封袋内,考生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将笔试试卷、答题卡和机考考场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等考务资料回收,由考点督导人员交回省中心考务管理部。

  (六)各考点考务管理办公室要确保考试过程中信息的上传下达,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务必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守则和违纪处理等。

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29-82233506,考务值班电话:029-82233390,各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化解统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