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渭“三三”办发〔2018〕5号)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2-18 10:0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渭政发〔1996〕2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六批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重点从全市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科研等领域内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经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第一层次人选优先从已入选的第二层次人员中推荐选拔,第二层次人选优先从已入选的第三层次人员中推荐选拔。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绩突出,贡献较大,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威信和声誉,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选应是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得者,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二)第二层次人选应是市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得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

(三)第一、二层次人选须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推荐选拔名额分配

第一层次人选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人选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6名。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申报推荐。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报送《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近5年工作总结一份,字数不超过1500字;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近5年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近5年完成的论文、著作复印件一份,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主要内容提要;近5年完成的项目、课题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后,在分配名额范围内向市“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同时报送推荐文件和《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推荐汇总表》各一份(含电子文档)。

(二)审核初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选名单,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三)专家评审。“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专家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意见。

(四)实地考察。“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五)媒体公示。通过市级媒体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六)审定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推荐选拔。

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事,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把握好时间节点,控制好工作进度。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人:权继忠       

联系电话:0913-2363039

 

附件:1.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推荐汇总表  

2.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