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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渭人社函〔2018〕101号)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8-24 11:2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9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多渠道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全面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1号),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落实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巩固基层就业主阵地。认真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进活动。优化经办流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落实推进机制,年内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推动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要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请、手续申报,加快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兑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称评定等工作,畅通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单位主体就业的渠道。积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各县(市、区)要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就业需求,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指导帮助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加大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密度,提供更加适合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信息及招聘信息要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市辖高校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对接,市、县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分解移交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对失联的未就业毕业生要通过与户籍、社保、档案等信息库比对,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精心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双百工程”,即年内在全市组织认定100家就业见习基地和100家创业孵化基地,拓展一批高质量的就业见习和工作岗位,被认定的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省人社厅将按规定给予每个基地5万元一次性奖励金。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以“SIYB”、“网络创业培训”课程为基地,以培养毕业生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的创业培训,帮助毕业生增强自主创业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组织开发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创业实训课程,对于新开发的创业实训课程,经市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认定并组织实施的,可按规定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等扶贫政策,充分发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作用,做好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多渠道助力毕业生创业创新。优化创业指导服务,充实完善涵盖不同行业领域、资源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成果转化等要素服务,帮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搭建交流对接平台,组织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级赛事。

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要深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凡毕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要及时受理,加快办理,缩短贷款申办周期,尽快发放贷款;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要落实取消户籍限制和反担保手续等政策;发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支持创业的作用,大学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10万元的创业基金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有“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贷款的,予以优先扶持。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充实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好各类创业服务平台作用,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创业主题宣传等活动,努力营造鼓励毕业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着力加大就业权益保护

各县(市、区)要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有利于就业公平和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推进社会协同共治,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秩序。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促进就业顺畅流动,简化档案转递手续,做好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为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性质单位就业提供便利。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务实的进取的工作作风,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就业宣传和舆论引导,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五、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和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市人社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密切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根据就业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制定应对特殊情况的预案。

六、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宣传工作,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地认清当前就业形势,共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挖掘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一线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事迹。要加快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新职业网、中国公共招聘网互联互通和岗位跨区域共享,多渠道、点对点发布和推送就业信息,精准促进人岗匹配,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导权。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