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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2-19 17:5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业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促进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推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决定重新认定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渭南市辖区内,符合创业培训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行业组织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所属的培训中心、训练中心、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或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培训机构批复文件的机构可申请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取得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或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培训机构批复文件的机构可按照属地原则申请所在县(市、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申报单位须具有2个及以上可容纳25人课桌椅的教室(不少于60㎡),拥有计算机、投影仪、黑白板等教学设施设备;

3.具有满足创业培训组织、管理、教学和后续服务的人员。申报单位须具有2名以上创业培训教师;有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组织管理和培训后续服务等工作;

  4.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

  5.承诺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要求和培训业务流程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不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不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要求提供以下内容材料:

  1.申请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报告,同时需填写《渭南市市级(县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

  2.办学资质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报送资料时须携带原件,复印件须装订入册;

  3.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情况以及教学场地照片4张;

  4.创业培训教师的身份证、师资证书。同时,本单位教师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兼职教师提供兼职协议复印件;

  5.申报单位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报单位的教学、财务、师资、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四、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分为申报、初审、考察、公示、认定五个阶段。

1.申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明确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要求等,有意愿的培训机构根据公告要求向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材料。

2.初审。市级、县级人社部门按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范围和条件,对递交的申请报告和材料进行初审,淘汰不符合的申报条件的单位。

  3.考察。市级、县级人社部门分别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初步确定本地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申报单位的培训条件、师资力量和管理情况,并提出考察意见,需有佐证影像资料。

  4.公示。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考察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认定。对无异议的,县级人社部门将合格机构名单上报市级备案后,由县级人社部门认定本地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由市级人社部门认定。

五、申报时间

各申请单位于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按要求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县人社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电话

市本级:2363061         临渭区:3035308

华州区:4723295         华阴市:4613075

潼关县:3819818         大荔县:3222048

澄城县:6866902         合阳县:5886967

蒲城县:7220928         白水县:6160129

富平县:8215583         经开区:2580157

高新区:2119911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